政策与金融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14-05-05 09:06 字号:|
摘要:《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多项条款规定均为全国首创,如规定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必须公示有关电磁环境信息,未履行公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多项条款规定均为全国首创,如规定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必须公示有关电磁环境信息,未履行公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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