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资讯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0 12:47 字号:|
摘要:置家网消息,10月10日,石家庄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裕华区房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的风险提示》,对石家庄聚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石家庄旭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河北江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宣传开发建设的“江岭·钰锦苑”项目,该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较大购房风险。
消息,10月10日,石家庄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裕华区房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的风险提示》,石家庄聚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石家庄旭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河北江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宣传开发建设的“江岭·钰锦苑”项目,该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较大购房风险。
全文如下:
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关于裕华区房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的风险提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地产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代理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市场秩序,保障房产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我区违法情节严重的房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购房群众提高警惕。
1、近日,我局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石家庄聚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未取得《房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不具备提供房产经纪服务资格,且该公司已从注册地址搬离。
2、石家庄旭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产提供居间服务的违规行为,违法情节严重,该公司未取得《房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不具备提供房产经纪服务资格,且该公司已从注册地址搬离。
3、河北江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宣传开发建设的“江岭·钰锦苑”项目,该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较大购房风险。
在此,我局提醒广大购房群众,购买房屋时一定要查看《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一定要到正规房产中介办理房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同时我局告诫各房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要守法诚信经营,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房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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