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楼市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23-08-16 09:07 字号:|

摘要: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称,决定自2023年8月15日起,在唐山市路南、路北区国有建设用地的以下不动产登记业务中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本报讯 据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称,按照《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告》部署,经前期试运行,决定自2023年8月15日起,在唐山市路南、路北区国有建设用地的以下不动产登记业务中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对于商品房项目,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范围内的房屋,全部颁发电子证书,原则上不再颁发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范围外的房屋,可以申请颁发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对于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的,全部颁发电子证明,原则上不再颁发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领取方法

(1)接入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集成办”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将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推送至贷款审批系统。

(2)登录“冀时办”app,从“热门服务”中依次点击“我要办不动产”→“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业务”→“个人中心”→“我的证照”,经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后即可查看、领取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3)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在“主体集成服务”点击“不动产登记”进入“河北省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受理系统”页面,依次点击“用户中心”→“我的证照”,使用“冀时办”app扫描二维码,经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后即可查看、领取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查验核实

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登录“冀时办”app,从“热门服务”中依次点击“我要办不动产”→“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查询”“电子证照核验”,扫描权利人出示的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二维码即可显示验证结果。或者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依次点击“电子证照专区”→“证照核验”,选择“证照信息核验”,填写相关资料后即可显示验证结果。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
分享到:
  • 支持 0票
  • 努力 0票
  • 雷人 0票
  • 无聊 0票
  • 难过 0票
  •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用户名:
已有 0 条评论,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