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快报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23-11-03 08:17 字号:|
摘要:近段时间,有多位热用户来电咨询,如果错过了空置房申报期,还能补办吗?物业说没有空置房之说,这合理吗?我就住俩月,能只交两个月的取暖费吗?记者11月2日致电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请专业人士给予详细解答。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杜慧)“我家租户突然退租,去物业申请今冬不用热,物业却说没有空置房之说,这合理吗?”“错过了申请空置房时间,还能补办吗?”“我就住俩月,能只交两个月的取暖费吗?”……今冬供暖已经进入倒计时,本报“供暖热线”不断接到热用户打来的咨询电话。针对居民的问题,记者11月2日致电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请专业人士给予详细解答。
写字楼热用户申请暂停用热
这两天,位于谈固东街附近的融通财金大厦热用户老吴有点郁闷,在今冬供暖来临前,他家租户突然退租,由于房子暂时租不出去,他去物业申请今冬不用热,却被告知“不管住不住人,都得全额缴纳取暖费”,这让他感觉难以接受。
融通财金大厦是一个写字楼,产权有40年,老吴在这里有一套房产,常年对外出租,往年供暖期都有租户,租户也都按规定正常缴纳取暖费。然而,前段时间,他家租户突然退租,房子腾空了,他便到物业处申请办理空置房,保证采暖期无人居住,也不用电用水,可物业却明确告知,没有空置房一说,让他全额缴纳今冬取暖费。
“我看你们报道说,非住宅热用户可以申请空置,只交20%的热费就行了,咋到我们这里就不行了?”老吴是《燕赵晚报》的忠实读者,他一直关注着本报的“供暖热线”,他说,他们这里是地暖,一直都是物业代收取暖费。
11月2日,记者拨打了融通财金大厦物业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融通财金大厦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跟物业签订租赁合同的,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表示房屋是有人使用的,按照规定,热用户是不能申请暂停用热的,另一种就是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的,对于老吴这种情况,她不清楚是否符合申请空置房条件,建议老吴跟物业领导协商。
当天,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记者说,按照2022年10月10日实施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居住住宅不用热的空置房,在办理暂停用热手续后,供热单位不得收取热费。非住宅热用户采暖期暂停用热的,应当交纳不超过热费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热费,具体标准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她进一步解释说,对于物业代收取暖费的情况,还要看热用户与物业之间是否有相关的合同约定,否则应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执行。
问题一: 采暖期能分时段供暖交费吗?
老王夫妻俩住在,今年他们计划去海南过冬。“取暖费一交就是一个采暖期的,可我们今冬只用不到两个月的暖气,剩余的热费供热公司能退给我们吗?”老王说,他们小区暖气是并联的,不用热可以直接关闭阀门。
针对老王提出的分时段供暖交费,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首先,石市实行的供暖价格是按照一个采暖期来核准的,不适用于分时段供暖的要求。按照石市2022年10月10日实施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当年的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的3月15日二十四时。其次,采暖期内各时段的耗热量是不同的,按照供暖天数来平均分摊也是不合理的。只有在分户控制的基础上,配套相应的价格机制,才能妥善解决分时段供暖的问题。
问题二:错过暂停用热申请时限,用户还能补办吗?
近段时间,有多位热用户来电咨询说,如果错过了空置房申报期,还能补办吗?
来电咨询者以房东为主。“前天租户突然说家里有急事要退租,我去供热公司申请暂停用热,工作人员说申报时间已经截止。我该怎么办?”a区小刘来电说。
无独有偶,市民党女士也求助说:“我家房子租出去了,租户采暖期在外地,让我申请空置房。可我去供热公司营业厅办手续时,工作人员说空置房申请时间已经截止了,必须交全额取暖费。”
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热用户变更用热面积、用热量以及其他用热事项的,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热用户申请整个采暖期暂停用热的,应当在当年供热开始三十日之前向供热单位提出。
工作人员说,在供热时间未变动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当年10月15日前提出暂停用热申请。目前掌握的情况是,逾期将无法办理,详情可以咨询所辖供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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