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20-04-20 20:42 字号:|
摘要:近期,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中心、石家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多起消费者因家庭装修产生的消费投诉问题。针对疫情期间装修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和解决难点,特发布以下六条装修消费提示
近期,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中心、石家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多起消费者因家庭装修产生的消费投诉问题。针对疫情期间装修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和解决难点,特发布以下六条装修消费提示:
1、谨慎选择装修公司,信誉第一,有资质、有实力很重要。
诚实守信是选择家庭装修公司的首要标准。消费者可以从其他消费者的评价、行业协会、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及全国企业信用网等多渠道了解装修企业的有关情况,认真考察企业的信誉度、知名度。其次,要看家装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家装资质证书,考察其是否有专业的施工队伍,尽量“货比三家”,不要找“马路游击队”装修,一旦出现问题,难觅踪影,投诉无门;不要找挂靠公司或设计师以装饰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以免管理费、减施工费为诱饵,转为个人操作的“私单”,极易发生纠纷。
2、不要轻信宣传以及业务员、设计师诱人的口头承诺。
不贪图装修报价低,谨防不良家装公司以打折等低价为诱饵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低开高走”在项目中藏猫腻,或者在装修过程中巧立名目,增加消费者装修费用的行为。不要轻信不正规的广告宣传,要擦亮眼睛,理性判断,所谓“消费返现、高额赠品作为回报”等宣传,要坚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一定要体现在合同或其他纸质材料上加盖家装公司公章对其承诺给予认可。
3、一定要签订装修合同,认真审查合同条款、材料明细等是否具体、合理。
消费者要与家装公司签订正规的装修合同,要将装修的质量标准,建材的规格、质量等级、价格,付款方式以及施工期限等逐一填写清楚,并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应的责权利和义务。防止不良装饰公司用正规合同的封面而将合同内容偷梁换柱,防止用补充协议来逃避责任。要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鉴于装修房屋中的有些瑕疵不会在短期内显现,为保障今后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时能够顺利解决,消费者要与家装公司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保修期限至少应在24个月。要确定装修设计方案和工程预算,消费者要将装修风格、经济预算等方面的想法与家装公司充分协商、沟通,设计的装修方案双方要认可,在装修过程中如确有需要变动的,双方可以协商,并进行签字确认。装修款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看清付款项目,防止预付款变定金。明确付款时限,不要盲目付款,防止卷钱跑路。全包装修要明确装修范围和项目具体材料,防止因约定不清而发生纠纷。除要审查合同是否全面具体外,还要谨慎审查合同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以合同制式条款免除家装公司责任的行为,及时与家装公司协商修改免责条款。
4、装修过程中,要做好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消费者要多与设计师、项目经理沟通,经常到装修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和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防止施工人员“偷梁换柱”将材料调包,通过现场巡查也可以及时跟进工程进度,能够发现装修中存在的问题。防止以拖延工期、增加预算等方式暗藏陷阱。出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对其进行投诉,不要一味忍让。
5、装修结束后,要按照合同内容逐一进行验收。
首先,装修结束后,一定要按合同对其装修质量进行检查。装修过程中,要注意付款技巧,装修款按完成的项目逐项支付,待全面完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余款。其次,消费者要注意室内空气质量,千万莫忘先检测,待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后再入住,避免搬进“毒气室”。
6、切记保留好各项票据、证据。
在家庭装修消费中,消费者要注意留存合同、票据、现场照片及视频等证据,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按照法律赋予的维权途径,及时维权。石家庄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就在于没有证据、事实不清。不良家装公司,为了达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处心积虑的毁灭证据,用口头承诺欺骗消费者,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发现问题及时与家装公司联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投诉、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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