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家制造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8-07-25 16:07 字号:|
摘要: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8〕9号),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8〕9号),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坚持质量认证市场化、国际化特征,强化政府推动引导、政策支持、监管服务等作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方法,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认同感和获得感,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的努力,全市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认证数量和认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基础更加稳固,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质量认证市场日趋规范有序;质量认证服务质量提升提高高质量供给水平的作用有效显现,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增强高质量发展能力。
1、强化全面质量管理。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的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千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大力推广qc小组、六西格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到2020年,全市质量管理小组达到10000个,新培育质量标兵20个。鼓励质量管理方法创新型研究,结合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发展特色,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开发新型质量管理工具。发挥国有骨干企业“主力军”作用,带动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到2020年,大型企业推行率达到100%。推动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精通质量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质量管理模式,推广“质量诊所”等质量管理先进方法。选择200家企业开展与国际、国内行业高端和优势企业“对标活动”,缩小与先进企业的差距。实施质量管理提升工程,到2020年,推动100家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养100名企业中高层质量管理人员,推动10家企业创新形成特色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养10名省级质量管理专家。(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
2、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积极推广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助力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要按照化解产能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推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能源管理体系整合认证。加快质量管理体系新版标准推进力度,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推动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2018年9月底前,推动现有3000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全部完成升级换版工作;到2020年,通过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3500家。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运用第三方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在建筑、汽车、铁路等领域积极推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a b”认证模式,助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
3、开展企业质量诊断服务活动。结合“双创双服”,在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组织认证领域技术专家深入中小微企业,义务开展质量诊断和认证咨询,提供认证增值服务。针对企业管理水平差异和特定行业企业需求,普及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和质量认证知识,提升企业对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现代质量管理工具的理解和应用。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诊断服务。对服务工作开展好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
4、创新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提升现代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以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市”、“质量强县示范县”等示范项目为载体,打造区域质量治理创新典型,到2020年,推动创建2个以上“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县)”,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
(二)推动质量认证向高端发展,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5、助力环境保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减少污染排放。推动水泥、建筑陶瓷砖、平板玻璃、铝合金型材等重点用能企业积极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到2020年,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争取达到1000家,取得低碳产品认证证书不少于5张。鼓励支持重点工程优先采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建材产品,切实增强绿色产品的有效供给。(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6、助力质量安全。引导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2018年,推动君乐宝、洛杉奇等20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体系;2019年,推动超过50%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体系;到2020年,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推动晋州、新乐、高邑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区域积极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充分运用认证手段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整体提升。(牵头部门: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
7、助力农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认证证书达到150张。鼓励支持灵寿县、平山县等适宜地区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规范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管理,推动有机产品产业发展。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保护,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积极开展“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助力农产品出口。(牵头部门:市农牧局、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
8、打造高端品质认证服务。围绕构建“4 4”产业发展布局,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制修订。面向具有产业优势的行业特色产品或区域特色产品,鼓励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更好地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支持工程设施装备产品及机器人、装备制造、电线电缆、家具等延伸领域,开展“河北质量”认证。深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产品及服务供给,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打造质量标杆。(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
(三)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
9、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部署要求,消除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继续开展优秀检验检测机构评选活动。鼓励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石家庄高新产业技术和创建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区,为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品牌意识,引导开展服务商标注册,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和河北知名品牌、河北省服务名牌,着力培育检验检测能力强、服务质量优、规模效益好、社会诚信度高的检验检测机构成长为行业品牌。支持河北冠卓、河北宏星、河北道桥等一批优势检验检测机构做大做强。(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10、促进行业机构改革发展。鼓励各级政府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跨区域、跨行业整合,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强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结合事业单位整合改革,支持组建检验检测认证集团,走市场化发展之路。围绕区域产业特色及“4 4”产业发展布局,支持在基础条件好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技术研究中心,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家级、省级重大基础研究、核心技术研究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攻关,解决产业的核心技术问题。创新“互联网 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共享开放。建立健全诚信约束机制,形成各类市场主体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良性格局。(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编办;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
11、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建立统计分析制度,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统计调查分析,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充分依托区域型综合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型产业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提升对食品、农林产品、生物医药、信息安全、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领域的支撑服务能力,形成以检验检测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构建服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提高军民融合质量。(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
(四)加强质量认证监管,提高高质量治理效能。
12、加大质量认证监管工作力度。推行“互联网 监管”监管模式,依托国家认监委和河北省认证认可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信息和监管信息,提高质量认证监管效能。加强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建立与运用,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监管信息的可追溯。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获证产品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
13、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重点对改装货车、电线电缆、消防产品、低压成套设备和装饰装修材料等企业认证活动加强监管,每年随机检查不少于30%。根据企业管理水平、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监管,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加强社会宣传,使生产者、销售者能够自觉做到不出厂、不销售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消费者不购买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全面实施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队、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
14、建立认证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深化协作层次,做好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建立日常监管和重大行动联动机制,健全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形成更有效协调的监管格局和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
(五)鼓励质量认证合作,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
15、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技术能力优势,实现区域质量技术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开放共享、高效利用。鼓励我市优势检验检测认证企业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及冬奥会筹办,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强交流和对接,推动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互联互通。依托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倍增计划,搭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鼓励京津冀科研院所在我市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成果孵化转化。积极参与京津冀三地交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经验,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协同创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
16、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互认。发挥质量认证国际性特征,开展国内外先进质量认证标准比对研究,促进结果互认,努力破解国际市场准入壁垒助力我市企业走出去。加强国内外认证机构多层次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合作对象和合作渠道,支持开展可再生资源、绿色低碳、跨境电商、环保产业等新兴领域互认合作,推动认证结果互信互认,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
17、提高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开放度。积极引用国外先进认证标准、技术和服务,扩大省内短缺、急需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应用,加强国际合作认证人才培养与引进,提高引资引智引技的质量效益。搭建创新发展平台,鼓励和扶持实力雄厚、影响力强、互认度高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户石家庄。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升我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加大推进力度。建立协调机制,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措施,认真抓好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要加强质量认证得宣传引导,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从业人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合格评定活动,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高质量认证服务;各类组织要积极运用质量认证手段,促进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各地政府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给以配套支持,在项目立项、融资、土地、能源供应等方面优先安排。鼓励政府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采信检验检测认证结果。
(三)加强考核评价。质量认证是质量强市、强县战略的重要内容,各级要把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要强化督促检查,对照重点任务完成、落实情况,认真梳理工作推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改进工作措施。抓好试点示范,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可操作、能助力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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