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23-04-28 08:35 字号:|
摘要:近期,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提取、贷款业务进行了调整,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人。
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合理住房需求,方便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近期,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提取、贷款业务进行了调整,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在提取业务方面。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通过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取政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符合石家庄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人。
2.符合石家庄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家庭,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职工及其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0元/人。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要件和程序等仍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在贷款业务方面。为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石家庄住房公积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新增贷款金沙软件免费下载的业务范围,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内存量房,由石家庄住房公积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受理审批;其他市内四区贷款业务仍由个贷中心办理。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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